久揚建設 -- 都更條例修正 14版本拚場 【工商時報/記者薛孟杰/台北報導】2013/03/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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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更條例修正 14版本拚場 【工商時報/記者薛孟杰/台北報導】2013/03/27

【工商時報/記者薛孟杰/台北報導】2013/03/27

在立院塵封已1年的都更條例修正案,本週起重啟審查,國民黨立院黨團先邀台北市準副市長張金鶚、內政部次長蕭家淇就不同版本內容交換意見,雙方仍對第三部門協商、仲裁模式、法院代拆、協議合建減稅等有歧見,唯一共識是交由立院定奪。

內政部與北市府昨日「先禮後兵」,由於中央、地方看都更問題的角度不同,一旦立院正式審查,雙方檯面下角力將更趨白熱化。

立院內政委員會明(28)日邀內政部長李鴻源說明都更條例修正案,包括政院版、北市府版及立委各自提出版本,目前已有14個草案版本待審,在文林苑案的影響下,政院版與北市版均將同意實施都更門檻提高比例或增加條件。

在各式版本中,有的主張中央也應設都更專責機關,有的版本則主張都更每個不同階段,同意戶都有權力反悔拒絕都更。一般認為,未來立院審查時仍是北市府版、政院版本對決局面。

國民黨團書記長賴士葆說,政院版、北市府版修正案有9成以上雷同,剩下1成有爭議可再討論,由立院最後決定,希望都更條例修正案能在本會期完成三讀。

歸納北市府版、政院版條文歧見,除「申請都更門檻」與「實施都更門檻」不同外,其他不同處還包括「協議合建租稅減免」、「仲裁模式」、「法院代拆」以及「第三部門協商」。

協議合建爭取租稅減免部分,張金鶚說,,政府不妨鼓勵百分之百同意的協議合建,可比照權利變換都更模式,給與土地稅及契稅減徵優惠,不必再限制只有政府劃定都更區域內才適用,將有助節省都更案審查時間,政府也可更快收到稅。

但蕭家淇不認同,他說政院版規定,必須政府劃定都更單元內的協議合建,經地方審核,才可減徵土地稅與契稅40%,民間自行劃定都更單元協議合建就不適用,可讓政府可依各地不同的都更急迫性,指定需立即都更之區域。

財政部次長張佩智也說,若要設定減徵機制,地方政府應先建立「都更認證」機制,才能預防建商、民眾為避稅而搞「假都更」。

於「法院代拆」歧見,張金鶚指出,北市府在代拆一事上吃太多虧,若明確規定哪種情況下可以由法院進行拆除,哪種情況由地方政府負責拆,可以讓法院判決時,思考更周延更嚴謹。但蕭家淇卻認為,「法院沒有拆除大隊」,實務上,要法院執行拆除恐有困難,由地方負責拆除較可行。

對「第三方協商制度」,張金鶚也主張,都更不能只有政府介入協商,政府應該扮演仲裁者角色,不應介入協商,應納入非營利組織協商平台或商業仲裁機制,讓各方可有多元化的選擇。

蕭家淇則說,協商實務上可由地方調解委員會、甚至民代出面,現行法令未排除第三部門協商。只是,一般住戶若不同意都更案就不簽約,因此根本沒有「甲乙兩方」,很難用仲裁的方式處理。

但張金鶚認為,住戶若堅拒都更當然就別談,否則政府有義務提出多元、法制化的選項。例如雙方已開始談都更、在簽同意書前先約定循商業仲裁處理爭議,一旦仲裁就確定不會走法院,當爭議發生,各方就不至於只互相指責、原地踏步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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