久揚建設 -- 禁限建土地要課奢侈稅 2013-12-12 01:23工商時報 記者林淑慧/台北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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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限建土地要課奢侈稅 2013-12-12 01:23工商時報 記者林淑慧/台北報導

【2013-12-12 01:23工商時報 記者林淑慧/台北報導

可核發建造執照的區段徵收及重劃中土地,確定要課奢侈稅。財政部賦稅署昨(11)日表示,凡是短期限制建築、或可申請臨時建築使用的土地,若在持有2年內賣出,均須課徵奢侈稅,財政部將溯及既往,對奢侈稅上路以來交易案件,要求自行補稅,但可免罰。

影響所及,包括桃園航空城區段徵收土地、機場捷運A7站周邊土地,以及淡海新市鎮的重劃土地,自奢侈稅上路至今的交易案件,財政部將溯及既往,要求國稅局進一步清查並發函,輔導未申報者補稅。

賦稅署副署長許慈美指出,奢侈稅條例對於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的都市土地,已納入課稅範圍,但部分區段徵收或重劃中的土地,常面臨1年6個月的短期禁限建措施,或可申請臨時建築使用,實務上對於應否課徵奢侈稅仍有爭議,因此將於今(12)日發布最新解釋令。

財政部強調,各區國稅局在稽徵實務上發現,上述土地即使短期無法作建築使用,但因深具潛在開發價值,容易成為投機客炒作目標,同時國內重大交通建設周邊土地,也發現確有短期頻繁買賣情形,決定發布新令明確規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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